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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点:施工许可证

日期: 2019-11-18 11:14:28 作者: 高斯龙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点为大家更新,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第一个到达虽然会赢得喝彩,你战胜自己,跑完全程却能收获尊重。备考也是如此,路漫漫其修远兮,大家一定不能放弃,要坚持下去,坚持每天学习,劳逸结合,知道自己目的地的人,才是旅行最远的人,为了以后的成功,持之以恒的跑完全程吧!

  建造师培训,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常考点)

  (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元以下、300平方米以内);

  (2)抢险救灾等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轮换考点)

  工程中的开工报告与监理中开工报告的不同:

  (1)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许可,后者是向监理单位提出;

  (2)主体不同:前者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后者是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

  (3)内容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不气馁,有信心,备考就会有收获,梦想就会成真。一级建造师考点为大家更新,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大家在夯实基础的同时,也要不断的更新知识,增加自身地知识储备,备考之路漫漫,大家一定不能放弃,要坚持下去,要坚持到最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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